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反悔,企业还需要赔钱吗?
对于企业来讲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非常常见的事情。有时候明明已经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任何的纠纷,但劳动者离职后又反悔,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35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趁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效。
在双方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即便劳动者反悔也不会得到仲裁委法院的支持。为了避免劳动者反悔给企业带来赔偿风险,除了让劳动者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离职交接单等,书面的材料最好以视频的形式,保留双方协商的情景证明双方自愿,劳动者并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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