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西桂平一国道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赶到时看到一男子口吐白沫已经死亡,并且所骑的摩托车也损坏严重。

经过法医的鉴定,该男子是中了一种“敌敌畏”的毒药,而后毒性发作身亡。由此可见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是一起典型的谋杀案!

很快桂平市刑侦大队介入了调查,通过摩托车车牌很快确认了死者身份。

死者名叫郑某超,常年外出打工补贴家用,家中有姐姐和弟弟,父亲郑某石在顺德的一个工地打工,母亲陈氏在广州的一户有钱人家做保姆,而妻子吴某芬则在家看孩子种地。

据目击者称,出事当天郑某超是带着他的妻子吴某芬一起出去的,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吴某芬。

更蹊跷的是,在郑某超死亡的第二天,他的母亲陈氏在广州也离奇的死亡了,而遗体就存放在了殡仪馆。

一家六口三天时间死了两个,失踪一个,这着实令警方怀疑。

办案民警决定从郑某超夫妇的关系入手调查,据邻居说,两人结婚后感情并不好,婚后经常吵架,有时候吵的更凶甚至动人打起来。

可每次吵架时婆婆就会偏向儿子,而公公则偏向儿媳。

从来没人保持中立,久而久之,一家人就分成了两派阵营。

当民警电话联系了郑某石,并告诉他老婆和儿子已经去世的消息时,电话另头的郑某石显的格外淡定,听语气丝毫没有一丝的悲伤之情。

这令调查民警很是琢磨不透,自己家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郑某石居然显得若无其事,而且并不是着急回家探望,办案民警更加觉得郑某超和陈氏的死亡绝非偶然。

而在接下来的调查发现令民警很是吃惊,村里一半人都说吴某芬和公公郑某石有一腿。

他俩能做出这么伤风败俗的事情?民警起初也不信,在接下来的调查中,似乎也验证了村民们说的话。

郑某石今年65岁,因经常和老婆陈氏吵架,所以离家出走去了顺德打工。

在郑某石外出打工那天,妻子陈氏并没有出门相送,反而是儿媳骑着电动车带着公公送去了汽车站。

汽车站距离郑家也就十五公里,可是儿媳上午九点送行公公,下午三点才回家,足足用了五个小时之多,也不知道当天上午他们去了哪里,邻居说道。

随后民警来到顺德找到了郑某石干活的工地。

听工友说,郑某石在这干活的三年里,他老婆从来没有看过他,反而是他的儿媳经常过来。

而每次找他时郑某石都会把儿媳领进集体宿舍,因为宿舍住了八个人,郑某石就想方设法把工友支开,自己和儿媳享受天伦之乐。

时间长了,工友们也觉得他和儿媳存在着某种关系,大家心里明白,也就没说什么,每次他的儿媳过来找他,大伙很自觉的都出去了。

过了一个小时后,见他的儿媳从屋里出来,我们工友有时调侃郑某石,“真是老当益壮不减当年”“这才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呢”,说过之后大家都笑了起来。

民警听后,基本确定了郑某石和儿媳吴某芬存在着感情问题。

随后找到郑某石,可面对警察的问题,郑某石矢口否认,并称自己和儿媳是清白的,希望警方别听信流言蜚语,更别败坏了自己的名声。

此时另一路警察正在寻找吴某芬有了新的发现。这一天,民警经过技术手段突然发现了吴某芬的手机信号。

因为之前手机都是处于关机状态,这一次信号的出现证明吴某芬手机开机了,这次信号的出现,为寻找吴某芬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很快刑侦技术员锁定了手机信号位置,民警迅速出警前往信号所在地寻找吴某芬,当找到吴某芬时,她说道:“我就知道你们会来找我的,我如实交代问题”。

带回警局后吴某芬说出了自己毒害郑某超的过程。

当天郑某超感冒,于是吴某芬就偷偷的将感冒胶囊换成了老鼠药,待郑某超喝下之后,吴某芬就假装同意跟他外出打工。

于是郑某超骑着摩托车带着吴某芬出了门,走了一个小时左右,坐在后座的吴某芬感觉到丈夫手脚打颤,心想是药效发作了,当郑某超毒药发作并减速时,吴某芬趁机跳下了摩托车。

伪造成了一起交通事故假象,见郑某超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后,吴某芬逃离了现场。

第二天来到广州找到了婆婆,趁婆婆不注意,偷偷的将带来的老鼠药放进了婆婆喝的饮料里,没过多久药效发作,婆婆中毒身亡。

而吴某芬对雇主说婆婆身体突发疾病去世,需要将婆婆的遗体拉回老家安葬,其实吴某芬把陈氏的遗体暂放在了殡仪馆。

当民警问及为何这么做时,吴某芬说是为了和公公重新组建一个家庭,这样就不会被婆婆和丈夫打扰。

当问及郑某石参与毒害没有,吴某芬连忙摇头说:“他什么都不知道,我没敢告诉他,这事跟他没一点关系”。

后来民警将吴某芬的犯罪过程跟郑某石说后,郑某石道: “哎,她真的下的去手啊,真的是最毒不过妇人心”。

最后法院以投毒罪、故意杀人罪判处了吴某芬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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