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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济宁市教育局公布

关于2019年暑假期间

各县市区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的通告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加强社会监督,及时纠正中小学不规范的办学行为,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各县市区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

暑假期间,如发现学校存在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将学校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等情况,可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市教育局反映。

举报电话

来源:济宁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