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这是十九大党章明确强调的,突出了政治标准。2013年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时提出的发展党员工作总要求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通常简称十六字总要求。此后,中央办公厅有关文件中作了明确表述。《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十六字总要求写入总则。准确理解和把握十六字总要求,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以控制总量为重点,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使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当规模。二是以优化结构为关键,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发展党员的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三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严肃纪律要求,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四是以发挥作用为目的,引导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十六字总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准确理解,全面把握。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1)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信仰马克思主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遇到困难和危险的时刻能够挺身而出。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只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自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才能做到。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而是把自己混同于一名普通老百姓,甚至做出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给党造成损害。因此,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拉”人入党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对一些尚无入党要求的人,无论社会声望多高,或者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应强迫他们入党。当然,党组织有责任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只有当他们提高了觉悟,有了入党要求,并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后,才能吸收他们入党。

(2)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个别吸收的原则”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成批发展,不搞集体入党。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逐个进行认真考察,看其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发展对象要逐个履行入党手续,接受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的审查。实践证明,这样做有利于保证党员质量,把真正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并不是说一次只能吸收一个申请人入党。但是,一次支部大会如果讨论两个及以上申请人入党,则应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三、当前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

党的十九大提出,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

(1)从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在国有和集体等企业,重点发展生产一线班组长、业务骨干、技术能手特别是优秀青年工人入党,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实现党员在生产班组的全覆盖。

注重发展优秀农民工入党。农民工外出务工期间,可以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入地党组织与流出地党组织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发展农民工党员工作。

做好在劳务派遣工中发展党员工作。适应劳动关系变化和用工方式变革,探索实行用工单位党组织为主,劳务派遣单位党组织和户籍所在地党组织紧密衔接、共同负责的发展劳务派遣工入党办法,及时将劳务派遣工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

(2)从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以村组干部、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会员和大学生村官为重点,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注重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做好在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对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要进行组织整顿。

(3)从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学校党组织特别是高等学校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对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青年教师,要选择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在青年教师中有影响的党员专家教授和党员领导干部专门联系培养,及时把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做好在科研院所、文化单位、卫生机构以及社会组织等知识分子相对集中地方的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高度重视将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

认真做好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提高新党员的政治素质。重视在研究生中发展党员。按照本科生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及时把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发展成党员。把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上,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大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及临毕业前突击发展现象。

(4)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要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注重把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以及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发展为党员,注重在没有党员或只有个别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积极稳妥做好在出资人中发展党员工作。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四、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大体可归纳为以下5个阶段25个步骤:

(一)申请入党阶段

1.申请入党的同志自愿向党组织(一般为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在一个月内派人(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

3.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再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将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逐级报上级党委【指具有审批权限的党委(工委),下同】予以备案。(报备后向上级党委申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5.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6.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按期(每半年)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未划分党小组的可省略“党小组意见”。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3个月向党支部作思想汇报(一般应书面汇报)。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阶段

7.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等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在征求党员和群众等意见时,宜以“个别访谈”的方式为主要方式。

8.逐级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9.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建议将确定入党介绍人的时间延后至上级党委对发展对象及其有关材料的预审通过后,以避免出现入党介绍人已经确定,但上级党委对发展对象及其有关材料的预审因故未予通过的情况。)

10.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11.上级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建议将“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的时间”提前至“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期间”,以避免出现确定发展对象后,因党的基本知识短期集中培训班尚未举办或已经举办而无法及时参加培训的情况。因为,在实际工作中,上级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组织的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短期集中培训班一般一年只举办一期。)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12.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合格。

13.报上级党委预审。征得上级党委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公示结果报告上级党委。上级党委预审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逐级通知党支部并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4.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严肃认真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为保证《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正确,建议党支部组织委员或书记要协同入党介绍人共同承担起指导责任,因为有些入党介绍人对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新的具体要求等不一定很熟悉。

15.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审查合格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

16.上级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审批对象谈话,作进一步了解。

17.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逐级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18.上级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批准后,还应报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19.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20.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21.入党介绍人或新的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按期(每3个月)把对预备党员培养、教育和考察意见写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每3个月不少于一次向党支部作思想汇报(一般应书面汇报)。

22.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为便于党支部及时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事宜,建议在预备期满前一至两周就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

23.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召开支部大会前,党小组要提出意见(未划分党小组的可省略此程序);党支部要征求入党介绍人或新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等的意见;进行公示;支部委员会审查并根据上述情况提出意见。

24.逐级报上级党委审批同意后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审批结果要及时逐级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25.入党材料归档。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必须归入其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上级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至于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是否归入其人事档案或党员档案,建议由所在上级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酌情处理。

五、入党申请书

(一)入党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

申请入党的同志一般要由本人向党组织正式递交书面申请。写入党申请书,就是申请入党的同志向党组织表达自己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愿望和决心。一般来说,入党申请书的基本格式和内容如下:

1.标题。一般写“入党申请书”。

2.称谓。即申请入党的同志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党支部”。顶格写在标题下的第一行,后面加冒号,表示有话要说。

3.正文。这是入党申请书的主要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1)为什么要入党,即入党动机。主要写自己对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等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并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

(2)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写自己成长的经历、政治历史问题、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以及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

(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4.结尾。申请书结尾,一般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作为正文的结束。正文写完之后,加“此致”“敬礼”等用语结束全文。

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日期。一般写“申请人×××”,下面写上“××××年×月×日”。

另外,为了能使党组织对自己有个全面了解,申请入党的同志一般应另写一个材料——自传,将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写清楚。如果自己有政治历史问题,或犯过什么错误,受过什么处分,或曾受过哪些奖励和表扬,获得哪些光荣称号,都要如实写明;如果自己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政治历史情况比较复杂,或者受过刑事或其他重大处分,也应实事求是地写出。

(二)撰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

1.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有关基本知识,了解党,认识党,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要联系思想实际谈自己对党的认识,与党组织交心,切忌抄书、抄报或从网上下载,不谈真实思想。

2.要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向党组织说明自己的政治历史、本人经历等有关情况,不得隐瞒或伪造。

3.入党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亲笔书写。如因文化程度低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书写的,可由本人口述,请别人代写,但要说明不能书写的原因,经申请入党的同志签名盖章后交给党组织。

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组织,一般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已写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因工作变动到了新单位,需向新单位党组织口头汇报情况,或再次递交申请书和思想汇报材料,以便新单位的党组织了解自己。原接收其入党申请书的党组织,应及时将入党申请书及有关材料转给其新单位的党组织。

六、自传

(一)自传的作用

自传,是记述自己的生平和思想演变过程的文字材料。即把自己走过的生活道路、经历、思想演变过程等,系统而又有重点地通过文字形式表达出来。它是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书面汇报的一种形式,是组织上全面、系统地了解入党申请人的重要材料,也是党组织审批新党员重要的参考材料之一。对没有交自传的入党申请人,党组织要在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最迟在其列为发展对象前,通知其写好自传并向党组织呈递。

(二)自传的撰写

(1)自传应包括的内容:

①写明个人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个人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籍贯、文化程度、现从事的工作以及担任的职务等。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是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要写明与本人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友,以及同学或同事等人的职业和政治情况。

②写明自己的经历。一般从上小学或七周岁时写起。要写明何时、在什么学校读书或在何地从事什么活动;何时参加工作,在哪些单位工作过,担任过什么职务。前后时间应衔接,每段经历要提供证明人。还应写明加入过什么民主党派、进步团体、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③写明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一些年岁较大,经历较复杂的同志,可把自己的历史分成若干阶段,写明各段时间对党的认识和思想变化。

(2)写自传应注意的问题

①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写自己的经历,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不夸大,不缩小,不编造,不隐瞒,包括时间、地点都要写清楚,一些重要事件要有证明人。

②不要把经验教训写成干巴巴的几条,要寓理于事之中。

③自传要写得详细些,对主要的经历、情节要交代得具体。

④自传中年、月、日,以公历为准。

⑤一般应选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具名,不要涂抹不清,难以辨认。

来源: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党建读物出版社)